成都又一新建民办校停办!民办校大浪淘沙时代到来
继嘉祥外国语学校在眉山天府新区的新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旗下又有一所新建校受政策影响“凉凉”。
点击回顾👉:民办教育走到拐点!“民转公”将是大势所趋
2021年12月,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问政四川留言区回复,确定双流空港嘉祥外国语学校已经取消。
2019年签约
原计划2022年开校招生
2019年9月11日,空港兴城集团全资子公司空港兴城教投公司与嘉祥教育科技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在双流航空港新建一所嘉祥分校。
▲协议签定现场图
家长们也是期待值拉满,官方留言区里,双流区的嘉祥外国语学校规划建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有消息称学校将在2022年开校招生。但在2021年4月,媒体实地探访双流嘉祥建设情况,发现项目还没有开始动工,现场仍是一片荒地。
当时众说纷纭。直到去年7月,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还在回复中提到了双流空港嘉祥,官方表示:“学校选址九江街道,目前在做方案设计,暂无确定动工计划”。
双流嘉祥真的“黄了”吗?
原来的地址还会不会再建其他新学校?
问政上有家长问到:取消了空港嘉祥外国语学校的批准,那么该地块现在规划变为什么了呢?还是教育用地吗?是不是换成公立学校,但是会不会和对面的九江新城中学有重复配套?
家长提问截图
对此,双流区教育局回复如下:
在确定双流空港嘉祥外国语学校项目取消后,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双流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证实:该地块规划性质目前暂未做改变,仍为规划教育用地,后期将结合片区发展需要并统筹考虑不同学段学校布局,合理利用该用地,目前暂无已批准和可对外公布的学校建设计划。
也就是说,这块地依然计划修学校,但不会是嘉祥了。
关于双流空港嘉祥外国语学校项目取消的原因,其实从官方回复就可看出,就是政策原因。
2021年6月,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四部门决定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无条件立即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下同)。
各市(州)、县(市、区)不得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得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要适当缩减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各地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把好注册登记关。
受政策影响,
还有哪些民办学校按下“暂停键”?
1、英才二小改办润禾实验
2021年5月9日,游仙区行政审批局发布绵阳中学英才实验学校的审批公示。两日后,英才学校官方微信也发布了“英才二小招生公告”并开启教师招聘。
但由于相关政策的发布,最终英才实验于2021年8月11日,正式宣布更名为润禾实验高中,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中。
2、成都威斯敏斯特学校正式终止
2021年11月2日,英国威斯敏斯特学校董事会主席Mark Batten发文宣布,原计划在中国开设的海外唯一授权学校——成都威斯敏斯特学校正式终止。同时,在大中华区拓展6所学校的计划也同期结束。
英国威斯敏斯特公学董事会主席Mark Batten发函宣告
修了两年多、两次推迟开校的成都威斯敏斯特学校(简称成都威校),真的停办了!
英国威斯敏斯特学校(简称英国威校)官方确认了这一消息,表示,成都威校将结束运营,所有工作已经停止,中方员工不再被雇佣。
3、“锦一附小”项目暂停
11月2日,有家长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留言:龙泉大面百悦城旁正在修建的金苹果学校现已主体封顶后,一直没有再修建,请问是政策原因还是投资商原因导致学校停建?这个学校会取消吗?
11月12日,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给与回复:经区教育局核实,2021年6月,按照川教函(2021) 183 号 《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不允许审批和新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该项目建设暂停,目前该项目正在研究解决办法。
问政平台截图
也就是说,金苹果在城东的义务段教育布局,确定目前已经被官方暂停,但会不会重新开启项目?或者转公?或者其他怎么解决,还在研究中……
官方:2年内,这4类学校
要“转公”或“停办”
此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要着力理顺“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机制,针对“公参民”学校的不同类型,设定不同路径,突出因校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度。
哪些学校会“民转公”?
《通知》的适用对象包括三类:
第一类,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类,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三类,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要求
“公参民”学校具有以下四种情形的,转为公办学校:
一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者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应转为公办学校。
二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以转为公办学校。
三是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四是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公参民”学校继续办民办学校要求
由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六独立”要求,可继续办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但限期可整改到位的,也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什么是”六独立“?
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
来源:宁静姐姐家长论坛、成都商报教育发布、小浪幼升小、 成都小升初、教育部、 蓉城政事、问政四川、川观新闻、成都升学宝等。